深圳市宝安区新桥小学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小学位于深圳西部,创办于1918年,前身是新桥曾氏大宗祠,又名“大学堂”。校园占地面积21048平方米,建筑面积13800平方米,教学设备设施配置齐全,校园环境优雅,文化氛围浓郁。现有36个教学班,学生1826人,专任教师107人(其中本科以上人102,研究生15人,高级教师6人)。区、街道名师12人,教师队伍结构合理。

  学校秉承大学堂“大学家风、诗礼传家”的传统,把“崇德尚学,立志成才”作为学校的办学理念;确立了“讲让型仁,博学尚行”的校训,“大学家风,德业日新”的校风,“斯文一贯,甘为路桥”的教风,“格物致知,求新善思”的学风。通过“分层分级问责制网络化管理”,“班容班风量化评比管理”,“教师绩效量化管理”,“学生星级激励管理”的四大管理体系,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办学效益不断提高,办学特色日趋明显。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学校、广东省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学校、深圳市一级学校、深圳市绿色学校、宝安区优质化学校、宝安区家长教育特色学校、宝安区教师、家长培训“双优”学校、宝安区德育示范学校、深圳市市体育传统(足球)项目学校、宝安青少年男足训练基地、宝安区男足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等。

  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在陈奕耀校长的带领下,正在努力打造“尚学教育”特色,以“蒙童养正,诗礼育德”为德育理念,养成教育、国学教育、家庭教育、星级激励评价的德育特色成效显著。以“师生为本,和谐至真”为教学理念,在特色课堂、教师培训、校本研修、校本课程开发上初见成效。通过创建“先学后导,小组互助”的课堂教学特色,培养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参与”;通过落实“严(求精)、勤(敬业)、实(务实)、活(创新)、爱(爱心)、容(包容)”六字工作精神实现“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健体、学会创造”的培养目标,诠释着“尚学教育”特色的深刻内涵。

  • 校长介绍

  •   陈奕耀,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宝安区第八届兼职督学、宝安区名师工程名师、宝安区优秀教师、宝安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宝安区教育系统优秀党员。主持参与了多项国家、省、市、区级课题,在《未来教育家》《广东教育》《天津教育》《内蒙古教育》等杂志发表了数十篇教育教学论文。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宝安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25
  •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7256954
  • 联系电话:0755-27256954
  • 交通情况
  • 地铁:11号线沙井地铁站D出口。

    公交:M333新桥市场站。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

    项目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校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家长意向;家长提交申请表、申请材料;班主任审核;学校审核;逐级上交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256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