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于1993年的福田区新洲小学,现有教学班33个,学生1581人。学校现有教职工98人,专任教师94人。教师队伍中,特级教师2人,正高级教师1人,副高级教师11人。区级以上名教师、骨干教师23人,教坛新秀2人。
一代代新洲人围绕“勤、诚、恒、美”的校训,继往开来,不断进取,交出了一份份闪亮的成绩单。学校先后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国家基础教育实验学校”“广东省巾帼文明示范岗”“深圳市首届文明学校”“深圳市阳光体育学校”“深圳市书香校园”“学生行为教育先进单位”“安全管理先进单位”“课程改革先进单位”。学校还分别于2004年和2008年两次获得“深圳市办学效益奖”。
新洲小学于2021年9月完成重建,重建后的校园占地面积10568.52㎡,建筑面积超过3万㎡。新建的新洲小学设计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是一所高标准的现代化学校。
一、办学目标
努力把新洲小学建设成具有“现代、精品、幸福特色”的花园式名牌学校
二、办学理念
以德治校、人文管理、全面育人、均衡发展
三、办学方略
走“文化立校、民主理校、科研兴校、质量强校”之路,不断创建“和谐校园、书香校园、平安校园、幸福校园”
四、德育理念
以德为先、以人为本、以活动促发展
五、学校校训
勤、诚、恒、美
六、学校校风
爱国、守纪、尚美、求诚
七、学校学风
勤学、崇实、多思、创新
地铁:3号线、7号线石厦站E出口;
公交:新洲花园公交站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深圳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