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艺术高中民治学校隶属于深圳市艺术高中“一体两翼”集团化办学格局下的校区之一,学校将继续秉持艺术高中“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具备一流科学文化素养和一流艺术素养的复合型人才”的办学目标,践行“同心教育”,坚持“宽容、激励、合作、发展”的同心原则,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着力打造质量高、特色强的育人摇篮。
刘静,深圳市艺术高中副校长兼任民治学校校长,高级教师,女,河北衡水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专业)。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深圳市年度教师、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深圳市刘静劳模创新工作室主持人、深圳市优秀教师、四届深圳市高考先进个人、深圳市教坛新秀、区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区骨干班主任、区优秀共产党员。
地铁:4号线
公交:M222、M244、M262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2、资助申请流程: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财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深圳市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深圳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9831666
5、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