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益田小学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小学,是福田区一所高起点的省级公办优质学校,1996年由福田区政府投资兴建,学校位于深圳市五星级社区益田村内,学校占地面积9765平方米,建筑面积13340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办学特色明显、现代教学设施齐全,现有教学班级31个,学生1468人,教职工91人,外教3人,其中:区学科带头人及名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优秀教师2人,区市级优秀教师67人,中学高级教师3人,小学高级教师61人,研究生学历7人,教师学历百分之百达标。 学校坚持以“师生为本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秉承“为每个孩子的幸福人生奠基”的办学宗旨,打造了国际化、智慧化、特色化、精细化的办学特色,二十四年的沉淀,享誉盛赞,成为全国语言文字规范学校、全国“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双特色学校、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广东省绿色学校、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学校、深圳市智慧校园实验学校、深圳市阳光体育运动示范学校、福田区科技特色学校、福田区安全文明学校。2018年5月高分通过深圳市办学水平评估,福田区教育局局长田洪明特别点评道“益田小学是家长口碑中的品牌学校,益田小学的发展值得期待!”近期,益田小学独创的精细化护航路设计堪称深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典范,得到深圳新闻网及深视新闻重点报道推广。
  • 校长介绍

  • 杜文莉,女,中共党员,华南师范大学及中央党校双本科毕业,管理学士,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深圳市委组织部第七批公派出国干部,曾参加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教育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半年,获悉尼大学英语培训中心高级英语证书,深圳市教育局中小学名师评委库成员,深圳市二级校长,福田区十佳校长,福田区第五届党代表,兼职督学,福田区首批英语学科带头人,区英语“名师”,曾任深圳市小学英语教学研究会会员,深圳市第一套英语统编口语教材、教参的编者之一,曾上过多次区、市级大型英语示范课,她首创的“快乐英语”教学特色在福田区以及深圳市都有一定影响,从教二十多年来,有多篇英语教学论文在国家级、市级、区级教育教学杂志、市级报纸上发表并获一、二等奖。任校长十几年来,工作敬业高效,管理经验丰富,工作成绩显著,2017年3月起至今任益田小学校长。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福田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045
  • 上级主管部门:福田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83824289
  • 联系电话:0755-83824289
  • 交通情况

  • 乘坐公交车:1、374路、b613路、福田保税区专线1路、高峰专线53路,到第三中学初中部-公交车站下车;2、4路、26路、71路、80路、103路、225路、317路、339路、362路、367路、375路、377路、b685路、b820路、m347路、m362路,到益田村-公交车站下车;3、26路、52路、60路、375路、385路、b820路、n9路、高峰专线20路,到益田市场①-公交车站下车;4、60路、62路、375路、b618路、b820路、n9路,到红树绿洲-公交车站下车;5、60路、62路、375路、b618路、b820路、n9路,到福源花园-公交车站下车。乘坐地铁:三号龙岗线,到益田站下车,A出口。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