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南山区普惠性幼儿园申报条件、材料、指标

深圳市2013年南山区普惠性幼儿园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促进深圳市南山区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优质发展,依据《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深教[2013]199号】精神,现将我区普惠性幼儿园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深圳市2013年南山区普惠性幼儿园申报条件

1.条件:凡符合《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暂行管理办法》(见附件1)规定条件的幼儿园。

2.保教费备案价格区间: 600元/月/生--1500元/月/生,且在2012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保教费备案(已提交收费备案申请的幼儿园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深圳市2013年南山区普惠性幼儿园材料提交

1.时间:6月5日-6月7日工作时间

2.地点:区教育局六楼B-602、B-603室


深圳市2013年南山区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指标

(一)规范安全办学。一是证照齐全,依法完成办学手续,开办一年以上;二是通过规范化及以上等级督导评估;三是1年内无区级以上(含区级)通报批评或处罚,上一年年度检查合格;四是申报之日前1年以来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五是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定规模内招生。

(二)收费合理稳定。一是收费项目符合政府有关规定,无乱收费行为;二是保教费标准不高于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标准。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保持稳定。

(三)坚持科学保教。一是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作息时间,做到动静交替;二是教育教学环境创设丰富合理、能满足幼儿获取经验的需要;三是教育教学内容及组织形式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需要,自觉抵制“小学化”倾向。

(四)依法聘用教职工。一是依法与所有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教师聘用合同);二是教职工配备标准符合政府有关规定;三是教师持证率、学历达标率、年流动率符合相应督导评估要求。

(五)保障教职工待遇。一是教职工工资总额占当年保教费收入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政府产权幼儿园该比例达到50%以上;二是教师个人工资最低工资不低于政府公布的当年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三是依法为教职工足额购买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六)管理规范运行正常。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机构健全,运转正常;二是保教费收入全部存入单位基本账户;三是委托银行代发教职工薪酬;财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依法依规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园舍建筑和设备设施使用率、完好率高,能定期更新。


深圳市2013年南山区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程序

1.申报自评: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幼儿园,根据《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附件2、3、4要求的相关材料和表格。

2.部门测评:由教育局相关科室对申报资格进行初步认定,按小区配套幼儿园(包括政府产权园与非政府产权园)与改造类两类不同性质幼儿园进行分类认定、测评。

3.社会评议: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家长代表、园长、办学人及新闻媒体人员参与评议。

4.确定公示名单:汇总各部门意见报教育局局务会议审定。


公示确认

1.名单公示:区教育局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复核确认:对公示有异议的组织复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评定结果的,由南山区教育局在公示结束后与各园正式签定承诺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列表(暂不提供下载):

附件1:《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申报材料》

附件3:《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申报认定表》

附件4:《南山区幼儿园教职工从业资格汇总表》

附件5:《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申报承诺书(模板)》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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