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申请人情况 | 基础分 | 加分项目及标准 | |
项目1 | 项目2 | |||
A类 | 罗湖户籍,学区购房居住(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学区商品房,且实际居住,产权份额≧51%)或原居民祖屋(所在社区和街道办出具证明)。 | 100分 | 深圳户籍: 1、购房房产证的按发证日期;特殊自有住房的按父母(监护人)户籍迁入该房产地址时间(户籍没有迁入该地址的不加分),每满1个月加3分。 2、租房的按《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加2分。 非深圳户籍: 1、提供社保证明的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缴交社保工伤保险时间;提供营业执照的,按该营业执照的纳税时间(纳税证明可到税务局服务窗口出具)计算加分,每满一个月加1分。 2、只有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工伤保险的不加分,提交工商营业执照而没有纳税记录的不加分。 | 深圳户籍租房居住,能提供儿童父母无房证明(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加10分。 独生子女加10分。 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深圳户籍购房户(含拥有产权的特殊房产)可加30分,租房户加20分;非深圳户籍加10分。 |
B类 | 1、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居住(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学区商品房,且实际居住,产权份额≧51%);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学区购房居住(且产权份额≧51%)。 | 90分 | ||
C类 | 1、罗湖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或祖辈房。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且产权份额≧51%)。 | 80分 | ||
D类 | 1、罗湖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2、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或祖辈房; 3、非深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购房居住,且产权份额大于51%。 | 70分 | ||
E类 | 1、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3、非深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有特殊自有住房。 | 65分 | ||
F类 | 非深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 60分 |
日 期 | 工 作 要 点 | 负责单位 |
4月19日前 | 各小学召开毕业生家长会,发放初一学位申请指南,指导本校毕业生、家长填写《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准备学位申请材料。 | 各小学 |
各小学整理学籍系统中的学生数据(特别是身份证号码)。 | ||
非深圳户籍家长到社区工作站申报、完善计生信息 | 家长 | |
4月21日—5月5日 | 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进入“学位申请”系统,填报申请信息。 | 教育科 |
4月25日 | 符合罗湖区申请条件的外区、外市小学毕业生到区报名站(凤凰街41号螺岭外语实验学校二部)验核申请资格。 | 教育科 |
5月5日前 | 现居住在外区的我区属小学毕业生,按居住区的申请时间、办法向居住区地段学校申请初一学位。 | 家长 |
5月22日 | 家长登录申请系统查看户籍(居住证)、计生、社保(或营业执照)网上比对验核结果。 | 家长 |
5月23、24、25日 | 申请信息通过网上比对验核的申请人到各地段中学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市属学校的验证时间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 各中学 |
5月26—29日 | 已在网上申请,申请材料初审不合格的,在申请系统修改、补充信息,并于6月1日向学校补交材料,超过时间学校不再受理。 | 各中学 |
6月2日—30日 | 就读和双免资格审核 | 各职能部门 |
7月9日 | 公布新生名单,各小学统一发放《新生报到通知书》。外区、外市小学毕业生到各申请中学领取《新生报到通知书》。 | 各小学、中学 |
7月11日 | 各中学在罗湖区报名站(螺岭小学二部)集中接受家长咨询、申诉。 | 教育科 各中学 |
7月13日 | 凭《新生报到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 | 各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