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办理幼儿园收费备案的通知
各幼儿园:
南山区幼儿园收费备案工作受理时间为每年的4月。请各园依据调整收费备案原则,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符合条件,可向我办提出申请:
1.非普惠性幼儿园: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第八条“幼儿园经审批或备案的保教费标准应至少保持学年内稳定”;
2.普惠性幼儿园:依据《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二)收费合理稳定。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保持稳定”及《南山区2015年普惠性幼儿园办学承诺书》“保教费在普惠期间保持稳定”的原则进行。
请有需要办理此类业务的幼儿园登录学前教育网站办事指南 “收费备案申请”中要求准备资料,备齐相关资料后,于本月每周三下午将资料交至各学区管理员处。
联系电话:
一区管理员:张纯珠 26486075
二区管理员:汪文娟 26486851
三区管理员:孙晓昕 26486020
四区管理员:吕小刚 26486215
五区管理员:汪文娟 26486851
南山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