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近日发布《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7〕162号),2017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全面启动,各区将于4月中旬开始接受网上申请,具体时间以各区教育部门公布为准。
多年来我市义务教育招生主要依据为《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深府〔2005〕125号,以下称“1+5”文件),该文件已于2016年9月1日废止。经市政府批准,2017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基本维持原“1+5”文件中的就读条件,体现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但也有变化,主要有:
一是取消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申请入学的必备条件,将计划生育作为积分入学项目;
二是取消原“1+5”文件规定的营业执照、就学联系函和转学证明材料;
三是港澳籍学生可以和非深户籍学生一样申请参加积分入学。
同时,今年招生政策对某些条件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如:对居住证的要求是“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对社保积分的要求是按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计算,补缴的不算积分,等。
由于我市人口增长快,我市义务教育学位存在供需矛盾,各区教育部门将按招生计划和申请入学积分情况安排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