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家长提前做好2018年申请学位准备工作,现将宝安区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工作原则
按照“优化政策、增加选择、相对就近、公平均衡”的原则将相邻的若干所学校进行划片分组,实行共享学区或分享学区。
因学校布局、供求情况等客观原因不具条件的不进行划片分组,实行单享学区。通过共享学区、分享学区、单享学区等多种形式,统筹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积分办法
保持2017年积分办法不变,在学位类型划分的基础上积分。按照上级政策,根据申请学生的户籍类型和在学区的住房情况,共划分为8个学位类型。
积分办法分两种:
深圳户籍学生
深圳户籍学生积分包括学区居住时间积分与计生积分两项,两项积分之和为其有效积分。
非深圳户籍学生
非深圳户籍学生积分包括社保积分与计生积分两项,两项积分之和为其有效积分。
注意:详见宝安政府在线网站> 公共服务 > 教育 > 义务教育网页的《关于印发<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学位申请及资格审核
网上申请
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网上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小一、初一学位。
报名时,按照提供的住房选择所属片区内学校,按照个人意愿选择志愿顺序,不能跨片区选择公办学校(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除外)。
在实行共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在共享学区内可选择多所学校;在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除可选择所在学区范围的学校外,还可选择被分享的学校;在实行单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学校)。
填报志愿示例
共享学区
如果A、B两所学校组成共享学区,那么这两所学校范围内的学生,一共可以选择2个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
如果A、B、C三所学校组成共享学区,那么这三所学校范围内的学生,一共可以选择3个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以此类推。
分享学区
如果A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可以分享B学校学位,那么第一志愿为A学校,第二志愿为B学校,但是B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不能填报A学校。
如果A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可以分享【B、C学校组合】或者D学校学位,那么第一志愿为A学校,第二志愿可以选择B、C学校组合(因B、C组合属于共享学区,即第二、第三志愿可以选择B和C或者C和B),也可以第二志愿选择D,但是B、C、D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不能填报A学校。
单享学区
只能选择提供住房材料所在学区范围的1所公办学校。
民办学校可在全区范围内选择,不限范围。
注意:学生家长一定要提前仔细了解网上申请、学校初核、部门审核、录取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学生的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以免因志愿填报不合理造成没有被理想的学校录取。如因家长选择志愿不合理造成未被理想的学校录取,责任自负。
学校初核
网上申请后,家长按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所需证件、证明及网上报名申请表到第一志愿学校进行材料初核。未按规定时间向申请学校提交初审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资格审核
申请就读资格的有关材料由各职能部门进行电子信息比对审核。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作为确定入读资格、最终积分和录取顺序的依据。
录取办法
就读资质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才能参与录取。先类别,后积分,积分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人之间比较。为确保公平、公正,录取工作由招生系统自动录取。
实行共享学区的学校
实行共享学区的学校,根据片区内各学校计划数,按照类别及积分的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
先根据共享学区片区内所有学校的招生计划总数,按照片区内所有学校就读资质审核合格学生的类别及积分圈定被录取的学生,然后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录取。
遵循“分数优先,尊重志愿”原则按学生类别和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学生所填报的A、B、C ……若干个平行志愿依次检索,首先将学生投给A学校,如A学校没有录取满,则被A学校录取,如果A学校已经录取满,则投给B学校,如此类推。
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
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先行录取。未能被录取的学生信息自动进入被分享学区的学校,按照学位类型和积分参与排队录取。
例如:学生甲第一志愿填A学校,分享学区志愿填报第二志愿B学校,录取时,该生如因为类别和积分未达到,没有被A学校录取,则与填报B学校志愿的其他学生一起,参与排队录取。
实行单享学区的学校单独录取。
与学位房制度的关系
本通告与2017年8月22日发布的《关于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自2018年起全部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公告》不冲突。全区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全面推行学位房制度,不接受学位已被锁定的房屋用于申请学位。
注意事项
1、在学生就读期间,共享学区和分享学区范围内的学校之间禁止转学。
2、每班按50人录取。招生系统录取结束并公告录取名单后,如有个别学生放弃公办学位,不予递补。
3、根据近年来我区招生情况和2018年学位预测,2018年秋季我区绝大部分学校学位供给仍然紧张,录取类别及录取分数较往年将会提高,请家长及时关注招生信息,提前做好入学申请准备。
4、本通告由宝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5、本通告内容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政策冲突,则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6、请家长及时留意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baoan.gov.cn/ggfw/jy/)相关通知公告,或关注“宝安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有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最新消息。
或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第一学区(新安街道)27897933;
第二学区(西乡、航城街道)27932050;
第三学区(福永、福海街道)27391561;
第四学区(沙井、新桥街道)27207860;
第五学区(松岗、燕罗街道)27099014;
第六学区(石岩街道)27604873、27761116、29059870。
宝安区教育局基教科 27757162。
深圳市宝安区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和范围
1、第1学区
第1学区小学部分
第1学区初中部分
2、第2学区
第2学区小学部分
第2学区初中部分
3、第3学区
4、第4学区
5、第5学区
6、第6学区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