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2018年学位申请关于住房证明的问答

(一)学位类型1、2、4中的自购房如何界定,如何提供材料?

答:提供宝安区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已购房但证件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经国土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产权登记人须是学生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且所占份额须≥51%。如产权登记人是学生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通过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儿童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等材料来体现。

(二)住在亲戚家,能用亲戚的房产证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须用孩子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证申请学位,不能用亲戚的房产证申请学位。

(三)我购买了一套房屋,没有在国土局备案,也未办理过户,但有律师见证书,可用它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市司法局下发《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证机构和律师为违法建筑买卖提供相关公证和见证服务。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提交合法的证明材料,私人之间买卖的房屋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四)安居房等政策性住房的预售合同还没有备案,不能打印清单怎么办?

答:安居房等政策性住房有房产证的,审验房产证原件。已签预售合同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房管部门的购房合同原件。

(五)我住的是单位分给我的产权属于单位的政策性住房,可以作为自购房为我的孩子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可以作为集体宿舍申请。

(六)我孩子属于3类,在哪里可以打印房产信息清单来证明在深圳未购买合法产权商品房?

答:在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全市有11个打印点,其中2个在宝安,分别是:宝安区九区广场大厦(宝民一路)7楼;宝安区西乡流塘路288号(宝安日报社对面)。咨询电话:96508888。打印家庭房屋产权信息查询清单,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身份证。

(七)夫妻离婚,孩子由母亲抚养,房子在父亲名下。孩子申请入学时,提供母亲的租房和无房证明可以吗?

答:不行。离婚不改监护关系,父亲仍然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必须提供父母双方及子女的无房证明,第5类才能变为第3类,第7类才能变为第6类。

(八)可以直接用自行签订的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须提供相应街道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未依法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九)我能使用自家商铺的《房屋租赁凭证》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房屋租赁凭证》中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

(十)我住在亲戚家,能用亲戚的《房屋租赁凭证》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房屋租赁凭证》中的承租人必须是学生的父母。

(十一)一份《房屋租赁凭证》能给多户使用吗?

答:不能。同一份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只限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使用。

(十二)学生或父母居住证地址和《房屋租赁凭证》的地址不一致,有影响吗?

答:没有影响。确定学区范围是以租赁备案凭证上的地址为准。

(十三)我孩子是深户,已经期满失效的《房屋租赁凭证》可累计积分吗?

答:可以。需申请人向租赁部门申请查阅打印过期的《房屋租赁合同证明书》,以在同一学区内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计算积分。

(十四)对租房时间有限定吗?

答: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在全区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全面实行学位房制度,《房屋租赁凭证》的落款日期和其他住宅类非商品房购房证明类材料的入住起始日期必须是2017年9月30日前,且有效期延续到2018年12月31日,才能用于申请学位。

(十五)祖屋、安居房、人才房、军产房、自建房等住房,如何提供证明?

答:根据类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持租房、特殊住房申请学位的,申请人须是儿童的父母。部分证明式样可在招生网站下载。

1.属于本地原住居民的祖屋的:提供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2.属于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与住房主管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

3.属于企业人才住房的:提供住房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购房企业与人才签订的租赁合同、劳动聘用合同和企业用户为该员工打印的社保清单。

4.属于租住保障性住房的:提供与住房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合同。

5.属于军产房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6.属于集资房的:出具购房收据和有效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7.属于自建房的:提供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回执和社区工作站出具的自建房证明。

8.属于集体宿舍的,要提交以下材料:(1)单位与该员工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2)单位为该员工购买社保的证明即员工的社会保障卡和社保清单;(3)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产权证明(集体宿舍属于商品房的,提供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集体宿舍为租房的,提供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商住或住宅租赁材料;集体宿舍是自建房的按上述第七款提供材料);其它特殊类房,提供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相应房产的证明资料);(4)加盖单位公章和辖区居委会公章的集体宿舍证明。

(十六)我被派遣到某单位、公司工作,住在该单位、公司提供的集体宿舍,社保由派遣公司购买,怎么提供住房证明?

答:由于这种情况下,社保清单上的单位与集体宿舍单位不一致,故需提供派遣到该单位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和核实电话,加盖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单位的公章。

(十七)我的自建房为多户所有,房产证上的产权登记人为多人且没有标明份额比值,可以申请学位吗?

答:可以供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除了提供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回执和社区工作站出具的自建房证明外,还需要提交该自建房共同所有人协商同意由其中一户家庭的子女申请学位所用的协议书(全部所有人签字并盖指模),该家庭子女毕业后才能再次使用该房产申请学位。

(十八)我的房产是以法院拍卖形式购得的,一栋楼只有一本房产证,无法出具本人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怎么申请学位?

答:以法院拍卖形式购得的房产,出现无法出具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等其他特殊情况的,必须出具相关的合法证明如拍卖证书、判决书等,提交近一年的水电费清单和辖区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十九)什么是学位房?

答: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如果使用祖辈房,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的孩子申请学位。例如:张大爷有A、B、C共3个子女,每个子女都有孙辈子女申请入学。张大爷的房子只能用于A、B、C其中一个子女的孙辈子女申请学位。

(二十)我区为什么要实行学位房制度?

答:实行学位房制度是为了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减少跨区域择校行为。

(二十一)有哪些学校实行学位房制度?

答:2014年开始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有:宝安中学(集团)初中部、新安中学、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宝城小学、弘雅小学、天骄小学、滨海小学、宝安小学等8所学校。

2015年开始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有:宝安实验学校(含小学和初中)、文汇学校初中部、建安小学、中澳实验学校公办部(含小学和初中)、福永小学、上寮学校(含小学和初中)、沙溪小学、上屋小学等8所学校。

2016年开始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有:翻身小学、坪洲小学、西湾小学、海港小学、流塘小学、荣根学校等6所学校。

2017年新增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有:宝安中学(集团)外国语学校(含小学和初中)、灵芝小学、宝民小学、宝安外国语学校公办班、碧海小学、松岗中学、松岗实验学校(小学)等7所学校。

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全区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全面实行学位房制度。业主将房屋出租给他人时,需要考虑清楚未来自己的孩子是否需要使用该房申请学位;拟购买的住宅需要用于申请学位的,建议提前查询拟购房屋的学位是否已被锁定。

(二十二)同一套房子,间隔多久可以再次申请学位?如果有学生转学了,原申请的房产是否就解锁了?

答: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使用过的房屋信息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如学生转出原申请学校,其使用的房产可向学校申请解除锁定。学生毕业解除锁定的房产,可用于当年申请学位。同个学区内的房产,学位房锁定信息不能转移。

(二十三)我的房子在学位房制度实施之前已经租给他人用于申请学位了,我还能用它为孩子申请学位吗?

答:可以。学位房制度实施之前,已被用来上学的房屋不受影响。但是学位房制度实施之后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申请学位的,在房屋锁定期内将不能使用该房屋申请学位。

(二十四)实施学位房制度后,我新买的房子在购买之前已经被他人用来申请学位了,信息已被锁定,我还能用它来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如果利用该房入学的学生没有毕业或转学离开,即使房产所有权转手,其学位房信息依然被锁定。所以购房用于申请学位的,购房前需要查询该房学位是否被锁定。

(二十五)我如何知道某一房屋有没有被锁定?

答:学位房信息于每年9月中旬更新。房屋信息是否已经被锁定,可登陆招生网站或有关学校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