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发布】深圳市福田区2018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学位申请指南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深圳市户籍儿童;

2. 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 父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二、时间安排和报名程序

网上预报名(4月23日-5月2日

志愿填报(5月3日-5月4日

初验报名信息(5月5日-5月7日

材料审核及复核(5月8日-6月6日,6月7日-6月15日

统筹学位(6月16日-6月25日

公布名单(6月26日

新生报到(6月27日

1. 网上预报名(4月23日-5月2日)

(1)4月23日10:00为网上预报名开始时间,由家长自行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按指引进入“福田区家长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温馨提示:在该时间段内报名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各公办小学的报名地段范围(简称地段)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地理状况和学校规模划定。

温馨提示:请家长务必按照实际居住地段申报对应的学校,在整个学位申请期间,学校会不定期上门核实申请家庭的居住情况,一旦发现未实际居住,将取消其学位申请。

(3)5月2日17:00为网上预报名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

2. 志愿填报(5月3日-5月4日)

今年网上申请学位时有三个志愿:第一志愿应填报为居住地地段所属学校,为固定志愿,不可随意选择;网上预报名结束后,系统将显示各学校学位紧张程度,家长可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中选择第二和第三志愿。此外,家长须对是否服从调剂作出选择。

3. 初验报名信息(5月5日-5月7日)

(1)5月5日-5月7日期间,学校将分批次通知家长到校初验,请家长尽量按照安排的批次及时间,带领报名儿童到已经预报名的地段小学(具体要求参照第三项:“报名材料准备”)进行初验。

温馨提示: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收到学校相关通知的家长,可自行到学校公告栏查看或咨询学校初验各批次安排。

(2)为减少纸张的使用,初验时家长不需要提供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家长仅需携带证件原件即可,各学校将用高拍仪对家长提供的证件进行电子化归档。

(3)初验通过后,打印该儿童的《报名回执》(家长无需提前打印),学校与家长共同确认初始积分无误后,分别签名、盖章确认。

温馨提示:家长自行填报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积分为初始积分,经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的积分方为最终学位积分。

(4)初验未通过的家长须在5月7日17:00前,重新修改相关信息,再次到地段所属学校递交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温馨提示: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如实填报,提供虚假材料的记录将纳入政务诚信库。

4. 材料审核及复核(5月8日-6月6日,6月7日-6月15日)

由教育部门将初验合格的报名材料分别交社保、住建、计生、公安、房屋租赁、规划和国土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审验,审核期间,系统将动态显示各项资料审核情况。

6月5日系统将显示各项证件审验结果及积分,对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务必于6月6日当天17:00前到报名学校进行修改,逾期信息无法修改。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有关部门审验,6月15日17:00审验工作全部结束。

温馨提示:审核涉及的业务部门较多,数据量较大,公布审验结果日期若有调整,将于报名系统公告,请家长留意。

对最终积分有异议的家长,须在公布最终审验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5. 统筹学位(6月16日-6月25日)

教育部门与学校整理资料和统筹学位。

6. 公布名单(6月26日)

6月26日上午9:00,各小学在公示栏公布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后录取结果。

温馨提示: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家长,请于公布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7. 新生报到(6月27日)

6月27日,新生到校注册。新生报到时,需提供《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就近社康中心开具查验证明,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市、区疾控中心网站直接打印。

温馨提示:已公布被某校录取,但未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儿童,将取消录取学校学位。

三、报名材料准备

学校只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①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③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它住房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台湾籍儿童

(1)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父母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3)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三)非深圳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温馨提示:港澳籍儿童身份证件为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亲子关系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材料。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有效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四)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福田教育”微信公众号将于近日发布相关的招生问答)。

四、积分入学办法

2018年我区公办学校继续实行积分入学,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具体积分办法如下,网上报名系统将根据家长网上填报的资料内容自动得出申请儿童的初始积分。

特别提醒:2018年福田区学位紧张,将出现部分适龄儿童被分流到较远的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甚至可能出现部分非深户儿童无法安排入学的情况。

五、公办学位统筹办法

如果申请人数未达到学校招生计划,则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全部接收;如果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则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的顺序排序,同一志愿按积分高低录取;在积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深圳户籍儿童,剩余名额按照非深户籍儿童父或母累计缴纳社保时间长短依次录取。

教育部门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入学人数,划定各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对超出计划部分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

六、学位申请房政策

针对同一住房重复申请学位情况日益严重,导致我区公办学校学位负担沉重发展受阻的状况,今年我区在部分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在六年内不可重复申请学位的规定,即如果某套住房住户的小孩已经申请过某小学的学位,在该小孩上学期间,另一家庭的小孩不得再以该套住房申请学位。

目前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的小学分别是:

荔园小学、园岭小学、福田小学、园岭实验小学、园岭外国语小学、上步小学、南园小学、南华小学、福南小学、梅林小学、百花小学、华富小学、莲花小学、福民小学、新莲小学、益田小学、梅园小学、景秀小学、上沙小学、福强小学、景田小学、荔园外国语小学、天健小学、东海实验小学、益强小学、明德实验学校、侨香外国语学校、石厦学校小学部、彩田学校小学部、南华实验学校小学部、红岭中学南园校区小学部。

温馨提示:实施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小学,租房户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非实施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其他公办小学,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学位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

住房锁定情况可通过登录“福田教育网”链接的学位申请房信息查询系统或在“福田教育”微信公众号下方菜单栏中的“一键服务”栏目中自助查询。

七、试点学区制招生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根据相对就近、教育均衡程度相当、学校相对集中的要求,我区试点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招生制度。

试点大学区招生制度

在益田村片区(即原福强小学、全海小学、益田小学等3所学校招生区域)试点大学区招生制度:

1. 上述片区学校的招生区域作为大学区,居住在大学区内的家庭,可自愿在大学区试点学校中选择1所学校作为第一志愿,选择另外的学校作为二、三志愿。

2. 积分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但选择报读原地段所属学校的积分增加10分(即属于益田小学招生地段的家庭选择报读益田小学积分将在原积分基础上增加10分,而选择报读全海小学或福强小学将无法获得此加分)。

3. 按志愿次序和积分高低依次录取,所有志愿学校都未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试点共享学区招生制度

在福田南片区(即福田小学、福南小学、南华实验学校小学部)、南园片区(即南园小学、红岭中学南园校区),试点共享学区招生制度:

1. 南华实验学校小学部与福田小学、福南小学共享学区,即居住在福田小学学区内的家庭,可自愿在选择福田小学或南华实验学校小学部作为第一志愿,选择另外一所作为二、三志愿;居住在福南小学学区内的家庭,可自愿在选择南华实验学校小学部或福南小学作为第一志愿,选择另外一所作为二、三志愿。福田小学与福南小学不共享学区。

2. 红岭中学南园校区与南园小学共享学区,即居住在南园小学学区内的家庭,可自愿选择南园小学或红岭中学南园校区作为第一志愿,选择另外一所作为二、三志愿。

3. 积分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按志愿次序和积分高低依次录取,所有志愿学校都未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温馨提示:福田小学与福南小学不共享学区,即居住在福田小学学区内的家庭,不可选择福南小学作为第一志愿,居住在福南小学学区内的家庭,不可选择福田小学作为第一志愿。

八、民办学校



有意愿到我区就读民办学校的儿童,请家长登录“福田区家长网上预报名系统”填写学位申请,具体招生录取方式请咨询各民办学校:

九、注意事项

1. 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不要填写座机号码)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留意短信(可能被某些软件拦截)内容并积极配合。

2. 我市已取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申请入学的必备条件,仅作为积分入学项目,2017年起我区积分入学办法中,对计划生育情况积分进行了调整。为避免影响学位积分,请深圳市户籍、非深户籍(含港澳籍)儿童的家长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

重要提醒:招生系统将直接与计生管理系统联网比对,根据申请儿童父母(包括深圳户籍)的计生状况计算计生积分,家长务必到社区工作站申报或完善计生信息,以免影响学位申请积分。

3. 关于特殊儿童的报名:

(1)凡属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经鉴定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福田区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可申报地段小学。

(2)经鉴定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视障、听障、智障等适龄儿童,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000、89468807、89468815)或福田区竹香学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农林路61号,联系人:杨老师,电话: 0755-82785124 )申请学位。

4.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提供学位:

(1)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

(2)未按实际居住地申请学位;

(3)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

5. 各校对外工作日时间统一如下: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2018年深圳市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

积分入学办法




备注:

①申请儿童和父母到校初验时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②时间均为连续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如某项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