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东方香港人子弟学校



  深圳东方香港人子弟学校,深圳东方台商子弟学校,其前身为广东香港人子弟学校和深圳台商子弟学校。“两校”分别创办于1997年9月和2000年10月,均是由原国家教委(现教育部)和国务院对台办审批的内地最早、使用港台教材、采用繁体字教学、小班制、全日制寄宿民办学校。2006年7月归属于深圳东方英文书院统一管理。

  学校坐落在绵延凤凰山麓、巍巍虎背山下,三面青山环抱,环境静谧优美,校园宽阔,建筑独特,设施先进,设备一流,实为读书、健身、养性之胜境。

  学校采用12年一贯制,现有14个教学班,370余名学生,50余名教职工。十几年的历炼,全体行政人员和教师具有培养港台学生丰富的经历、经验及高度的责任心和爱心!

  学校立足学生的发展,始终把学生终身发展的“七个宗旨”、“八大学习领域”、“五个价值观或态度”、“九类共通能力”作为培养目标渗透在
教育教学工作中。

  近年来,学校致力于“规范+特色,合格+特长”的办学方向,郑重履行给家长的“今天您交给我们一个孩子,明天我们会给您一个惊喜”的承诺,加强了“三地”教材的整合,推行了“两个模式”教学,落实了特殊学生特别教育,参加了香港升中派位和全港性评估,取得了针对港台学生教育教学的丰硕成果,得到了广大家长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赞扬。
  • 收费标准
  • 暂无相关文件
  • 招生信息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属地:宝安区
  • 学校性质:民办
  • 办学层次:小学,初中,高中,香港人子弟学校
  • 办学时间:1997年9月
  • 学校等级:
  • 联系电话:0755-27516669 27513739
  • 学校地址:深圳宝安区宝安教育城学子路10号(宝安机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