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盐田外国语学校



  深圳市盐田区外国语学校创办于2004年9月,是盐田区人民政府投资兴办的一所高起点,高标准的全日制中学。学校占地面积40457、90平方米、建筑面积26878、01平方米,设计规模36个教学班、约1500名在校生。现有初、高中四个年级,24个教学班,953名在校生。其中住宿生488人,走读生455人。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寸土寸金的大梅沙内湖公园腹地,背依“梧桐烟云”、面向“梅沙踏浪”,育人环境得天独厚。
  学校全面按照省一级学校标准建设和配备。液晶投影多媒体教学平台、宽带校园网、体育馆、多媒体多功能、语音教室、科技活动室、计算机室、劳技室、电子阅览室、音体美专用教室、心理辅导室、形体舞蹈室等设备设施一应俱全,特别是400米标准塑胶田径场、全天候标准人工草坪足球场、太阳能燃气辅助全天候热水工业系统等超一流设施配置,达到或超过省内领先水平,能充分满足现代化教育教学需要。
  办学四年来,学校立足本土,面向未来,在英语教学及打造优质师资队伍方面取得卓越成效。已初步形成“分层+小班”、“1+N”、“英语+双语”、“显性+ 隐性”模式的英语教学特色。目前,学校共有教职员工108人,专职教师91人,其中特级教师2人,高级教师30人,市、区级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 16人,先后在我校任教的外籍教师7人。教师队伍中有18人先后参加了海外教育培训,100%的教师参加了中学教师继续教育专业培训,本科学历全部达标。有7人获硕士研究生学历,6人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这些师资为学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了充分有力的保障。
  学校还遵循“培养既适应终身学习,又适应未来发展,既有综合素质,又有个性特长的时代新人”的育人目标。大力发展社团工作,长期开展社团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让学生走出书山题海,实现“知识与能力的和谐统一、智力与人格情感的和谐统一、基础性学力与发展性学力的和谐统一、东方传统美德与现代人文精神的和谐统一、体魄健康与心理健康的和谐统一”五个统一,达到真正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目前,学生社团组织有:合唱团、舞蹈团、管乐团、广播站、文学社、羽毛球协会、街舞协会、演讲与辩论协会等。
  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及各社会力量的支持下,学校几年来办学成绩显著,先后获得了“深圳市安全文明标兵学校”、“深圳市禁毒教育先进学校”、“深圳市禁毒教育示范学校”、“全国第三届小公民道德建设先进学校”、“深圳市绿色学校”、“教育部关工委全国德育实验基地”、“全国外语特色理事学校”等荣誉称号,史社科组获深圳市“历史与社会课程改革先进科组”荣誉称号。师生在各级各类竞赛中成绩斐然,参加人数400余人次,获得国家级奖项90余项,省市级奖项520 余项。其中,吴安琪同学在第六届“21世纪学乐杯全国中小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中获国家级三等奖;郑冠球同学在全国数学联赛中获国家级二等奖;孙心怡、罗悦宁同学在中华圣陶杯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国家级二等奖;杨庆培等10名同学在“和谐社会”全国中小学生书画摄影展中获初中组国家级一等奖;林琳同学在 “2008迎奥运CCTV英语风采大赛”中获得深圳赛区特等奖,深圳赛区总决赛第四名。
  成绩与荣誉属于过去,学校将不断努力,积极进取,继续大力营造和谐、宽松的校园氛围,让盐外的孩子更多地感受到温暖、仁慈、宽容、和幸福,享受更优质的教育,为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 收费标准
  • 深圳市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收费公示栏
    办学性质:初中公办民助                                               学校等级:市一级                            
    分类
    收 费 项 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
    批   准   机   关
    文     号
    备       注
    敬            告
     
     
     
    初中
    一、普通生书杂费
    每生每学期
    2579
    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
    深价联字[2004]20号
    深发改[2009]2137号
    含课本资料费、特色英语教材费、练习本费、体检费和证书手册费
    一、本栏未列明的收费,学生有权拒缴;
    二、学校不得强制学生购买学习或生活用品、用具;
    三、教学所需的课本资料费已含在书杂费(学杂费)中,学校不得另收课本资料费;
    四、深圳市物价局举报电话:12358;
    五、学校收费查询电话:25259856
    六、盐田区教育局查询电话:25227177
     
    二、借读生书杂费
    每生每学期
    2579
    含课本资料费、特色英语教材费、练习本费、体检费、证书手册费和借读费
     
    三、住宿费
    每生每学期
    400
    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
    深物价[2001]49号
    深价联字[2004]15号
    只向在校住宿学生收取
     
     
     
     
     
     
     
     
     
     
     
    一、学生服
    男服
     
     
    深圳市物价局
    深价管函[2004]27号
    具体标准按深价管函[2004]27号文件执行
     
    女服
     
     
     
    二、体检费
    每生每学期
    6
    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
    深价联字[2002]37号
     
     
    四、军训费
    按实际支出的费用收取
    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
    深价联字[2002]37号
    指高中一年级新生必须进行军训的住宿费、伙食费和服装费
     
    五、校外社会实践活动费
    按实际支出的费用收取
    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
    深价联字[2002]37号
    学生自愿
     
    六、劳技课消耗材料费
    按实际支出的费用收取
    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
    深价联字[2002]37号
    学生自愿
     
    七、《深圳青少年报》
    按实际支出的费用收取
    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
    深价联字[2002]37号
    学生自愿
     
    八、《特区教育》
    按实际支出的费用收取
    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
    深价管函[2003]44号
    学生自愿
     
     
    注:收费减免政策(深价联[2002]37号、深教[2002]53号、深教[2002]393号)
    (一)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政策。这类家庭可凭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临时救济证明》,申请减免就学子女的书杂费或学杂费;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借读生免收借读费:
        1、夫妻均为驻守海岛、边防的军工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者,委托他人照顾的子女;
    2、委托他人照顾的革命烈士的子女;
    3、孤儿或父母长期患病,需他人照顾的子女;
    4、“蓝印户口“的学生及持有《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书》、《深圳市人才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5、本市常住户口的高级人才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书》或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文凭验证证明》的子女。
  • 招生信息
  • 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区外国语小学毕业生、
    符合在梅沙片区购房户的小学毕业生、若不足学位面向本区毕业的深户小学毕业生在其它区毕业的盐田户籍小学毕业生。 
  • 基本情况
  • 所属地:盐田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办学层次:初中,高中
  • 办学时间:
  • 学校等级:市一级
  • 联系电话:0755-25039901
  • 学校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内环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