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4年高一第二批第二阶段录取标准

深圳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二批第二阶段录取标准


说明:

招生范围中:

a类指具有深圳户籍户口的考生;

c类指享受市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d类指除a、c类考生外,符合参加统一划线录取条件的考生。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录取标准 (标准总分) 招生范围
8310631 宝安区中英公学 394 面向全市招收acd类考生
8310632 松岗中英文实验学校 350 面向全市招收acd类考生
8310734 龙岗区科城实验学校 350 面向全市招收acd类考生
8310735 深圳实验承翰学校 350 面向全市招收acd类考生
8311008 龙华新区美中学校 350 面向全市招收acd类考生
8311009 展华实验学校 350 面向全市招收acd类考生
8370701 深圳市电子科技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大鹏校区) 350 面向全市招收acd类考生
8320112 深圳市开放职业技术学校 350 面向全市招收acd类考生
8320113 深圳市奋达职业技术学校 350 面向全市招收acd类考生
8360104 深圳科迪技工学校 350 面向全市招收acd类考生
8360105 深圳市新南方技工学校 350 面向全市招收acd类考生
8320610 深圳市沙井职业高级中学 351 面向全市招收acd类考生
8320702 龙岗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375 面向全市招收acd类考生


  经市教育局批准,现将深圳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二批第二阶段招生的录取标准予以公布。

一、深圳市今年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高、职高、中专、技工学校)的最低录取标准(分数线)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考生所报志愿、学科成绩等级、六科标准总分及综合表现评价等级等条件划定。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

二、按中招工作安排,第二批第二阶段学校于7月17-18日录取,列为第三批招生的部、省属(含跨市)中职类学校于7月20日至8月5日由省招办组织录取。各学校招收的学生按考生志愿、成绩和综合表现评价等级1∶1出档。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学校在本校内通过互联网进行阅档招生。录取工作结束的第2天,考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免费查询本批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将于每批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内由招生学校寄发给考生本人。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不能转录。如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