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幼儿园收费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的收费行为,保障我市学前教育各项惠民政策的实施成效,决定在新学年开学前后开展全市幼儿园收费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9月1日至10日。
二、组织实施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与市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幼儿园收费管理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幼儿园违规收费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及时接受和处理投诉,纠正幼儿园乱收费行为(市教育局投诉电话:82661331、82105682;邮箱:szxqjyb@163.com)。
三、检查内容重点
(一)幼儿园的收费项目是否符合省文件中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相关项目的规定,有无擅自新增收费项目;
(二)民办幼儿园现行收费标准是否完成备案和公示程序,收费标准调整变动情况,现行收费标准的备案时间;公办幼儿园是否严格执行政府定价;
(三)幼儿园有无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
(四)幼儿园有无在幼儿注册前或跨学期预收保教费,有无收取“报名费”、“营养费”、“建园费”、“管理费”、“留位费”及各种形式的押金、备用金等;
(五)有无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等;
(六)幼儿园有无以家委会或其他名义另外收取费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要继续做好幼儿园收费情况全面摸查工作,督促幼儿园对各类收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和监管工作。
(二)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区要督促幼儿园按照省文件的要求立即整改;对违规者,视其情节,由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者,通报批评,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三)各区要将幼儿园收费摸查及自查自纠整改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18日前报我局学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