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幼儿健康成长补贴申报中“居住信息”选填说明

  在填写“深圳市在园儿童数据信息采集系统”中的“居住信息”一栏时,除了可选填“自有房”(具有房产证)和“租房”(办理了租赁合同)外,可以选填“其它”(包括单位宿舍、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辈房或其他住房等)。选填“其它”的,要求家长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以备幼儿园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现对“其他”类型作如下说明:

一、住房信息选填“其他”类型说明。

1.属于单位宿舍类别,适龄儿童父母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须提供以下材料:

a.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租用)的房产证(租赁合同)复印件;

b.适龄儿童的父母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

c.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居住在该宿舍的住房证明。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3.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4.属于自建房屋类别的,应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并到土地监察部门开具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5.属于祖辈房类别的,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与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应提供户籍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二、请各幼儿园根据以上内容,积极指导家长办理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