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光明新区教育券发放安排
序号
|
学校
|
时间
|
地点
|
咨询电话
|
1
|
培英学校
|
2月14-17日
|
学校学籍办207办公室
|
13723439161
|
2
|
春蕾学校
|
1月13-17日
|
学校教学处
|
15013840869
|
2月11-16日
|
3
|
英才学校
|
2月9-16日
|
英才学校小学部教导处
|
29886396
|
4
|
光明中英文
|
1月18-26日
|
学校中学部一楼服务窗口
|
29751938
|
2月9-15日
|
5
|
民众学校
|
1月18-22日
|
学校服务窗口和校长室
|
29890913
|
2月9-15日
|
6
|
公明中英文
|
1月16-20日
|
学校一楼社会资源中心
|
7127666-8019
|
7
|
精华学校
|
2月12-16日
|
学校小学部一楼服务窗口
|
27174988
|
8
|
诚铭学校
|
1月15-22日
|
学校服务窗口
|
27432310
|
9
|
阳光学校
|
2月9-15日
|
学校凌志楼三楼文印室
|
29858449
|
10
|
博华学校
|
2月13-17日
|
学校一楼办公室
|
3468950 |
各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位家长: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育券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向拟就读的民办学校领取,具体事宜如下:
一、领取条件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该民办学校学籍或区内申请转学到该民办学校就读;
(2)2013年8月前已经在新区申请双免、审核合格且中途未转到区外学校就读;
(3)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在该民办学校就读。
二、流程及要求
1.学生家长凭有效证件(小孩及家长的身份证、居住证、户籍证明等)到所就读民办学校领取。
2.学校管理员核查系统,确认双免合格后。从学籍系统中打印教育券,发放给家长,并做好记录。
3.家长将教育券交给就读的民办学校报到注册,报名时只需补交学杂费差额,学校不得要求先交全部费用后退。学校盖章后,教育券回执交回家长;
4.学校收取教育券后,按汇总表(开学初放到“学籍管理”群共享)造册,按顺序附上教育券,于2月21日(星期五)下班前交公共事业局(光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23号窗口),同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名称为“**学校教育券汇总表”)至1324907010@qq.com;
5.公共事业局核实后,报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按核实的教育券数量核拨经费给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