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区2017年公办小一网上报名总人数为6125人,资质审核合格5861人;公办初一网上报名3429人,资质审核合格3274人。文体教育局于7月3日对资质合格的学生进行第一批录取。录取原则为: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按学位顺序类型顺序,学位类型1>学位类型2>学位类型3>学位类型4,相同学位类型按学区积分由高到低录取,与最低录取分数线同分的学生一并录取。
各公办学校于2017年7月3日下午5:00,在校门显著位置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及积分(由文体教育局招生办提供),并注明录取通知书的领取时间及地点等。家长也可同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由于教学楼尚未交付的原因,外国语学校录取名单公示地点设在凤凰小学。部分学校未录满招生计划,将进行第二次志愿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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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批录取情况一览表
小学一年级
初中一年级
二、第二批志愿征集
1、可供选择的学校。
2.时间安排
(1)志愿征集。请审核合格,但第一批未被录取的学生家长于7月4日—7月6日下午5:30前,登录“光明新区阳光招生服务平台”(http://gmjjk.szgm.edu.cn/)——家长服务通道——小一、初一报名。用小孩身份证号码及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根据积分、距离等自身情况,提前做好路程较远、上下学接送不便等事项的准备,选择以上学校中的一个(其余信息不能修改),并注意保存。志愿征集期间,文体教育局将于7月4日、5日下午5:00、6日上午11:30分别公告一次志愿征集情况。
(2)第二次录取。7月7日,新区文体教育局将根据选报情况,按积分录取公办学位并做出相关公示。
三、注意事项
1.以上被录取适龄儿童家长请提前做好路程较远、上下学接送不便等事项的准备。
2.仍未被录取的,请于7月10日前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录取入读后,按程序享受学位补贴。享受学位补贴后,只需要补交学费差额(余额不退不抵),缴交校车费、餐费、校服等自愿选择项目费用。7月10日后,如仍需报读民办学校,需先和相关民办学校沟通,确定该民办学校在招生计划内还有学位,由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负责人和新区招生办协调录取。
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
2017年7月3日